早一點談戀愛比較好,你同意嗎?
如果在學的學生談戀愛,你支持嗎?相信會有一班反對者認為在學重點在求學,最好待大學畢業後才談戀愛,否則怕影響學業,日後很難有專業在社會謀得一席位。
大家同意嗎?
筆者在一次聚會聽到一名教育行業的朋友説起這個話題,都是本持以上的立場。
然後細想,如果一個人跟從在學不能談戀愛日後可能會在親密關係中發生的時間線,將會由23至24歲開始與第一個異性戀愛。
以現時還會提倡早婚的社會來説,女生可能會30歲左右而男生可能在35歲左右結婚。當中大約有7到12年的時間去弄清楚兩性關係這回事,既要認識自我、學懂自愛,亦要建立自我價值觀,而且還要在社會職場上力爭上游。老實說,這些事情連入世已深的人都未必可以一下子釐清,更何況是社會新鮮人?
而且如果是原生家庭不完整的人,要花更長的時間去學會自愛,可能在好幾段關係和單身沉靜的時間中尋覓自我,找回人生意義。有了自愛,才會懂得愛人,才會擁有健康的愛情觀,美滿的愛情生活。
然而完成大學後短短的體會時間,真的足夠嗎?
筆者當然不是鼓吹在學時去談戀愛才是常態,在小孩子年紀還少,什至還未擁有個人性格、不懂得保護自己和表達自我前,當然帶領他們尋找自我是至關重要的事。現實一點來説,當孩子擁有了自我意識想嘗試談戀愛這回事,又可以如何阻止?有些人什至會為了這種阻擋而跟家長決裂,跟家庭更加愈走愈遠,更加反叛。
談戀愛是中性的,在孩子有自我意識後所選擇的戀愛其實可以視為家教之一,他們在有家長的陪伴和引導下更容易學會自愛和加強家庭的連結度。
健康的戀愛經驗在日後進入社會後反而會學懂平衡,因為在學的他們都要懂得平衡學業和親密關係,可能更會發展出共同成長的深刻經歷。同理,職場其實就像在學的學業,即使長大後都應該要平衡職涯和愛情才可以走得更遠。
那麼早一點的戀愛不是比較好嗎?在整個人生旅程中,放長來看,有合適伴侶、良好兩性相處、找出自我的重要性不亞於在學的學業。